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直管道路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中恒招标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项目概况

市直管道路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宏泰文化创意园)D栋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1-01583

项目名称:市直管道路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671,900.00元(其中日常巡查最高限价:¥1,016,300.00元;市政设施维修最高限价:¥32,655,600.00元,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港口大道、环城北路(含广园、望牛墩连接线)、石鼓连接线、东莞大道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31,3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231,300.0010,231,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具体服务时间要求如下: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17日,中标人只负责隔音屏设施巡查和维护;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6月8日按合同范围对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

合同包2(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路、八一路、鸿福东路、生态园大道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74,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174,800.0010,174,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具体服务时间要求如下: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17日,中标人只负责隔音屏设施巡查和维护;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6月8日按合同范围对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

合同包3(环城路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65,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3,265,800.0013,265,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具体服务时间要求如下: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17日,中标人只负责隔音屏设施巡查和维护;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6月8日按合同范围对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港口大道、环城北路(含广园、望牛墩连接线)、石鼓连接线、东莞大道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合同包2(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路、八一路、鸿福东路、生态园大道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合同包3(环城路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宏泰文化创意园)D栋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15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宏泰文化创意园)D栋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册、建档说明(善意提醒:如供应商未完成注册、建档,项目将无法对外发布中标公告,请各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成功办理注册、建档手续)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操作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建档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建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址: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联系方式:0769-2201251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4栋501室

联系方式:0769-26998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话:0769-26998501

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3日

项目概况市直管道路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宏泰文化创意园)D栋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1-2021-01583项目名称:市直管道路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3,671,900.00元(其中日常巡查最高限价:¥1,016,300.00元;市政设施维修最高限价:¥32,655,600.00元,按实结算。)采购需求:合同包1(港口大道、环城北路(含广园、望牛墩连接线)、石鼓连接线、东莞大道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合同包预算金额:10,231,3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231,300.0010,231,3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具体服务时间要求如下: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17日,中标人只负责隔音屏设施巡查和维护;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6月8日按合同范围对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合同包2(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路、八一路、鸿福东路、生态园大道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合同包预算金额:10,174,8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174,800.0010,174,8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具体服务时间要求如下: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17日,中标人只负责隔音屏设施巡查和维护;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6月8日按合同范围对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合同包3(环城路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合同包预算金额:13,265,8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3,265,800.0013,265,8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具体服务时间要求如下: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17日,中标人只负责隔音屏设施巡查和维护;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6月8日按合同范围对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港口大道、环城北路(含广园、望牛墩连接线)、石鼓连接线、东莞大道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合同包2(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路、八一路、鸿福东路、生态园大道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合同包3(环城路等路段的人行道及隔音屏设施维护和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宏泰文化创意园)D栋501室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售价:15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4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宏泰文化创意园)D栋50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注册、建档说明(善意提醒:如供应商未完成注册、建档,项目将无法对外发布中标公告,请各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成功办理注册、建档手续)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操作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建档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建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联系方式:0769-22012516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4栋501室联系方式:0769-269985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工电    话:0769-26998501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