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昌街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中恒招标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大昌街道路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江南大昌街道路修复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大昌街道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江南大昌街道路修复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排水、拆除路面、水泥混凝土施工、砌筑井等工程范围,投资金额约174,336.99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人民币174,336.99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74,336.9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1,940.4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5,782.04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勘察单位:/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按招标图纸及预算书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拆除路面、水泥混凝土施工、砌筑井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313,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428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3.2.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执行。②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的公告》粤建公告〔2020〕26号的要求执行。

3.3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0301日至202303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2810室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3091500分。

投标会时间:202303091500

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沿江路1号江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

5.2逾期通过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信息公告栏、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公众号、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门户网(https://www.zhonghengzb.com/)布。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担保金额:1500元

7.2投标担保形式:投标担保形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注意:(1)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88187879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沿江路1号

8.2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沿江路1号

邮编:523000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69-88187879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凯越大厦)2810室

邮编:523000

联系人:赖工

电:0769-26998501

传真:/

电子邮件:zhonghengzhaobiao@126.com

 

20230301


致:投标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南大昌街道路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江南大昌街道路修复工程。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大昌街道。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江南大昌街道路修复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排水、拆除路面、水泥混凝土施工、砌筑井等工程范围,投资金额约174,336.99元。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人民币174,336.99元。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74,336.9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1,940.4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5,782.04元)。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勘察单位:/。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按招标图纸及预算书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拆除路面、水泥混凝土施工、砌筑井等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格: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3.2.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3.2.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执行。②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的公告》粤建公告〔2020〕26号的要求执行。3.3其他要求:3.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其他:/。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2810室(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3月09日15时00分。投标会时间:2023年03月09日15时00分。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沿江路1号江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5.2逾期通过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信息公告栏、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公众号、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门户网(https://www.zhonghengzb.com/)发布。7.投标保证金7.1投标担保金额:1500元,7.2投标担保形式:投标担保形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注意:(1)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8.其他说明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0769-88187879;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沿江路1号。8.2其他:/。 9.联系方式招标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沿江路1号邮编:523000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69-88187879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凯越大厦)2810室邮编:523000联系人:赖工电:0769-26998501传真:/电子邮件:zhonghengzhaobiao@126.com 202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