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者:中恒招标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项目概况

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A座11层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3日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HZB-153

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48,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40,6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其他医疗设备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生效后15个自然日交货并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

③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7日至202412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A座11层1108室

方式:现场或者线上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线上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常用资料”下载。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438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大楼三楼党员活动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438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大楼三楼党员活动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滨北路438号

联系方式:0769-8666807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A座11层1108室

联系方式:0769-26998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0769-26998501

 

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项目概况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A座11层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ZHZB-153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人民币148,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40,600.00元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其他医疗设备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生效后15个自然日交货并完成供货。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③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A座11层1108室方式:现场或者线上获取。(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线上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常用资料”下载。售价:30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438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大楼三楼党员活动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438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大楼三楼党员活动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滨北路438号联系方式:0769-86668076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A座11层1108室联系方式:0769-269985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工电话:0769-26998501 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7日